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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曾經在禾馨新生婦幼診所服務的劉姓女醫師,因為在進行子宮鏡手術時操作疏失,導致病患李姓女子不幸身亡。事發後,劉醫師已離職,並積極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劉醫師有期徒刑7月、緩刑5年。
手術意外引發致命傷害
去年9月,劉醫師為李姓病患進行子宮鏡手術時,不慎操作器械刺穿子宮,並傷及右側內骼動脈,導致病患出現急性出血、心跳和血壓驟降的情況。儘管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搶救,病患仍在當天下午不治身亡。
家屬提告並和解達成賠償
病患的丈夫隨後提出控告。劉醫師在偵查過程中承認過失,檢方據此起訴過失致死罪。法院審理期間,劉醫師及禾馨診所積極與家屬進行調解,最終達成1050萬元和解協議,其中700萬元已支付,剩餘款項將於2025年起分期支付。
緩刑5年並附和解條件
考量劉醫師無前科,且已承認過失致死罪,法院准許採用認罪協商程序審理,並判處劉醫師緩刑5年。然而,若未能依約履行和解條件,法院有權撤銷緩刑,使刑期重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