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誣告罪成立:翁達瑞誹謗案反轉,一審判處10個月徒刑

作者:

分類:

高虹安控告旅美教授陳時奮誹謗反遭反制,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高虹安誣告罪名成立,處以10個月徒刑

台灣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提告旅美教授陳時奮誹謗,今日(21日)在台北地方法院被判處誣告罪成立,判刑10個月。這起案件源自於陳時奮以筆名「翁達瑞」揭露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高虹安不滿,提起誹謗訴訟,但檢方最終不起訴。陳時奮隨後反控高虹安誣告,並最終獲判勝訴。

案件始末

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間,陳時奮在臉書以「翁達瑞」的身份發表多篇文章,質疑高虹安在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稱其論文內容與她在台灣資策會任職期間與同事共同撰寫的期刊論文極度相似。此舉可能影響高虹安參選新竹市長的選情,為此高虹安於2022年8月提起誹謗訴訟。然而,經過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無誹謗事實,予以不起訴處分。

隨後,陳時奮以自訴的方式,反控高虹安誣告,指出她明知博士論文中存在大幅抄襲內容,卻仍然提起誹謗訴訟,顯示其具有誣告的意圖。台北地方法院經審理後,認定高虹安確實存在誣告的故意,並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法院觀點

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高虹安在明知其博士論文存在抄襲的情況下,仍利用司法手段反擊批評者,意圖壓制言論。法院指出,高虹安在提起訴訟時的目的是出於政治考量,旨在阻止負面言論影響選舉結果。雖然高虹安無前科,原可從輕量刑,但因其在法庭上全盤否認犯行,且提供的辯解無法令人信服,因此法院決定依法重判。

爭議焦點

陳時奮在案件中強調,他並未指控高虹安的學位造假,而是質疑她的博士論文中大量引用與他人合著的期刊內容。此外,陳時奮指出,高虹安在提起誹謗訴訟時,使用的是經過修改的論文版本,並未如實告知檢察官,顯示其有隱瞞事實的嫌疑。

判決後的影響

經過多次庭審,法院最終判決高虹安誣告罪成立,處以10個月徒刑。此判決仍可上訴。本案不僅讓社會各界關注學術倫理問題,也引發對於司法體系在政治事件中角色的討論。這起案件也提醒公眾,在使用法律手段時應謹慎,避免將其作為壓制言論的工具。

4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