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黃紹庭、高雄市議員、詐領助理費、羈押禁見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因涉嫌詐領助理費而被羈押,日前在廈門潛逃三天後於昨日(29日)返回台灣,並在一段影片中聲稱自己並未犯法。不過,高雄地方法院透露,黃在羈押庭上承認,他利用人頭名義申報公費助理,並將詐領的款項每月匯至妻子的銀行帳戶。
根據高雄地院的說明,黃紹庭在今日的羈押庭上坦承,自己以人頭申報公費助理,藉此低報高領助理費,並將該資金定期匯入妻子名下的帳戶,用以支付服務處的水電費等開支。他還承認自己涉及公務員登載不實和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的罪行。
法官考慮到黃紹庭經常出入國外,且其配偶及子女長期居住在美國並擁有不動產,這顯示他具備潛逃的條件和經濟能力。此外,法官指出,案件中仍有多名公費助理尚未到案,黃匯入妻子帳戶的資金用途仍需釐清。基於黃在此案中的主導地位,法官認為有必要對其進行羈押,以防止串供和滅證,因此裁定黃紹庭羈押禁見。